关于评定2019—2020学年校友奖助学金的通知
各年级:
为帮助和鼓励我院品学兼优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,在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,顺利完成学业。现将2019-2020学年化学78级校友励志奖学金、化学81级校友助学金、82级校友助学金、83级校友奖学金、90级校友奖助学金、九四化学校友奖(助)学金、有治关爱奖助学金、皓元奖助学金、正铭助困助学金、松辰医药助学金、张淑民奖学金等十一项校友奖助学金评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及名额分配
各项奖助学金的申请条件、资助方式及名额分配见附件1。
二、评选时间和程序
(一)申请阶段(11月12日-11月15日)
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各年级辅导员提交申请书(附件3)。
(二)年级评审阶段(11月16日-11月19日)
各年级成立评定小组,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获奖获助学生名单,同时提醒获奖获助同学在智慧学工系统提交网上申请。11月19日前,辅导员按要求进行网上审核,同时通知受助学生填写相关材料(感恩材料)。
(三)学院评审公示阶段(11月20日-11月22日)
学院网上审核后将评审结果通过学工网和学院网页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学院将相关材料报送各个评审委员,并召开颁奖大会,颁发证书和奖金。
三、评定要求
(一)获得国家类奖学金者,不再参评校友奖助学金;
(二)当年获奖、助累计达9000元及以上者,不再参评校友奖助学金;
(三)补考一门(含一门)以上者,不能申请校友奖助学金;
(四)上一学年已获得校友奖助学金者,本学年不能再申请校友奖助学金;当年每人只能获得一项校友奖助学金;
(五)家庭有如下特殊情况者,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:家庭遭受自然灾害;本人或家庭人员患重大疾病;孤儿或单亲;家庭遭受其他重大变故者等;
(六)资助的学生,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取消其受资助资格,并保留追回助学金的权力,同时将结果通报校友:
(1)受到国家法律、学校纪律处分;
(2)生活不节俭者;
(3)不如实反映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生活状况,弄虚作假,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资助者;
(4)不愿意参加公益活动和志愿活动者;
(5)其它不符合资助宗旨的情况。
(七)申请学生须认真如实填写申请材料,各年级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审核,不得自行调整资助方式;
(八)受助学生须努力学习,勤俭节约,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,协助学院做好感恩励志盛典等活动,并提交感恩材料(具体要求见附件2),此材料发送截止日期11月29日,未发送材料者不予审批发放校友奖助学金。
四、报送要求
各年级统一将纸质材料(书面申请一份,申请表<附件3>一式两份)收齐后以年级为单位于11月20日上午9:00前报送至榆中校区25号楼247室王世博老师处,评定名册电子版(附件4)于11月20日上午9:00前发送至邮箱wangshb@lzu.edu.cn,感恩文集请于11月29日上午9:00前以年级为单位汇总后发送至wangshb@lzu.edu.cn,所有邮件主题需说明年级和奖助名称。
联系人:王世博老师,5292579/18368912512,wangshb@lzu.edu.cn,办公地点25#247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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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1月12日